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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销售盗版教辅书籍 法官: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商报济南消息 4月25日,济南市长清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一周年新闻通报会。会上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通报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通报了5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22年5月1日以来,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长清法院负责长清、平阴辖区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依法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一年以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4件,化解45件,服判息诉率达99.25%,案件调撤率为84.32%。

  发布会上通报一起关于网售盗版教辅书籍的侵权案。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某教辅书籍注册商标权人,享有该商标权权利。平阴某百货店未经许可,在拼多多通过其经营的平台店铺“某学习书城”擅自销售该系列图书,所售图书经与正版图书比对,封面图片不清晰,内文文字粗细不统一、不清楚,印刷不清晰。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权人,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平阴某百货店未经许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承办法官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经营者线上销售盗版书籍将被认定为侵权。该案的判决能够促使图书经营者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售卖正版图书,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全民自觉购买正版图书,抵制盗版图书的社会风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刘丹 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