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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暂停C级信用租房企业线上发布房源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济建发〔2020〕22号)将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为完善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体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该局对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办法,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是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本办法,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活动中的信用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

  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能用于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信用等级评定基本分为80分,实行加减分制,租赁企业信用分值满分为120分。

  区县(管委会)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对住房租赁企业及人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分管理,根据信用记分结果,评定住房租赁企业及人员信用等级。信用信息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监管状态分别为激励、正常监管、重点监管、惩戒。信用等级AAA级企业为激励对象;AA 级、A级企业为正常监管对象;B级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C级企业为惩戒对象。

  办法提出,对于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及人员,实施以下惩戒措施: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限制参加行业内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列为警示对象向社会公示,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暂停使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暂停在各网络平台发布房源,下架已发布房源信息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